一、、、写在前面不可置否,,,,国土“三调”的初衷是好的,,,那就是根据国土资源现状,,,,实事求是的区划调查各种土地类型,,摸清家底,,准确掌握耕地、、、林地、、、建设用地的分布状况,,无缝对接式的彻底融合林业、、国土“一张图”,,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,,,,为国家远景规划和科学发展提供详实的基础数据。。。但是,,,,在利用国土“三调”成果指导现实中各项工作时,,却发现会导致众多的尴尬与无奈。。。

二、、不同部门和群体的尴尬与无奈1、、自然资源部门的尴尬首先,,,国土“三调”数据启用以后,,,,因为众多零散、、、偏远、、、瘠薄、、、低产的耕地荒芜或被农民自发种植树木,,,,依据现状植被被确认为“林地”,,导致耕地面积锐减,,,,严重触碰到耕地保护红线,,,,全国上下致力于耕地找回,,,,不得不又向所谓的“林地”开刀,,,砍树、、、复耕复种,,,,“退林还耕”,,,,“退园还耕”。。。我国实行“限额采伐”,,,严格意义上来说,,,,耕地找回乱砍“林地”树木,,,是涉及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资源的,,,,但各地又不得不为之。。。其次,,很多农民审批未及时新建、、、、长出草灌的宅基地也被区划为“林地”,,,,这使得农民在建房时需要申请林地占用,,,凭空让农民建房又多了一个流程,,,,尽管随即出台的“53号文件”专门确定处理办法,,但还是需要林业、、国土共同确认才可以,,,,农户意见较大。。。。2、、林业部门的无奈令林业部门始料不及的是“三调”以后林地面积大幅增加,,山区感触不到,,丘陵、、平原地区印象深刻,,,一般的丘陵地区乡镇都会暴增5000-10000亩“林地”,,,这是以前N年无论怎么努力,,,,无论怎么保护,,,无论怎么挖掘,,,,也遥不可及的林地增幅。。。随之而来的则是无尽的烦恼:林地大面积增加,,监管责任随之扩大,,,紧随其后的“耕地找回”砍树复耕是否涉及乱砍滥伐、、、、毁林开荒???以前是荒地、、未利用土地的建房、、、设施用地是否需要报批林地占用手续????一些被“三调”成“林地”的荒废水塘清淤、、、、堤坝改建是否需要制止???卫片执法图斑大量出现发生在三调“林地”范围内“违法”行为,,,不管涉嫌“渎职”,,,管又管不了(农民有土地经营权证,,,,是不能按照林地违法行为查处的)。。。。3、、、农民的尴尬与无奈农民更是“三调”数据尴尬与无奈的切身体会者。。。自己承包的耕地悄无声息的摇身一变成“林地”;批准未建的宅基地也成了“林地”;房前屋后、、田埂地头、、水塘边空地也是“林地”,,,清理一下搞搞环境整治就涉嫌“违法”;荒田荒地镇里要求复耕,,,林业部门说不能砍树;批好未建的房屋再建时被告知要补办林地占用手续......更为难堪的是房前屋后,,以及一些空闲地种植果树,,搭建个鸡棚、、、、 鸭棚、、羊圈,,,周边老路清理草灌都是涉嫌占用“林地”,,,,被告知不许或者停止“违法”行为,,,严重影响农民的生产生活,,都说在农村活了一辈子,,,现在咋就这么难呢??
三、、、、个人见解与意见耕地保护是红线,,,,确保耕地安全是必须的;彻底摸清家底也是非常有必要,,势在必行的;搞清楚各类土地性质,,,明确监管职能也是不可或缺的,,,因此“三调”根据现状区划调查各类土地现状是科学管理国土的基础性工作,,,,非常有必要。。。但是,,在各类土地性质的区划与界定上,,,,个人觉得有一定值得商榷的地方。。。1、、、区划的方案是否合理首先是耕地。。。耕地的区划界定应该应划尽划,,应划全划,,,参考历史耕地分布图,,适宜耕种的地块悉数区划界定,,,而不能简单的根据植被覆盖现状,,,,这样,,,一来耕地面积不会剧减,,,,二来也为将来复耕提供充足的空间。。。其次是林地。。要充分考量农民生产生活的需求,,,,以及生产生活的便利,,,,不能简单的将有灌木、、、、乔木植被覆盖的地块“一刀切”式的区划为林地,,使得农民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,,使得林地管理难度加大。。。。最后是其它各地类。。。。如干涸荒废的山塘、、、堤坝不能根据覆盖有草灌就区划为“林地”、、“草地”,,,,导致一旦水利兴修就很麻烦,,,林业主管部门管也不是,,不管也不是;老村庄、、、、搁置的宅基地也不能根据植被覆盖区划为“林地”,,,,农村虽然人口减少,,,,但改善居住条件新建、、、、扩建住宅是农民最基本的诉求,,,农民在条件改善以后会随时建房,,给审批带来麻烦。。。同时,,变更土地性质最好要征求和告知土地所有者、、、、承包经营主体,,至少让他们有知情权。。2、、耕地、、林地、、、其它地类的优先等级问题个人觉得耕地具有无可争议的优先权。。应该在传统耕地的基础上扩大10%区划适宜耕种的耕地及储备资源范围,,,,逐步恢复整改为高标农田,,,确保国家18亿亩耕地红线不可逾越。。。其次是考虑农民生产生活的需求,,房前屋后、、路旁水边、、田园地头区划一定的园地,,,,方便农民种植、、、养殖,,,发展庭院经济,,,,美化环境。。最后,,在以前耕地、、林地都未区划的空白地带增设“未利用地”地类,,,,给今后耕地、、、林地的审批占用时“占一补一”留下充足的空间,,避免耕地“占一补一”时向林地“开刀”,,,,而林地“占一补一”时向滩涂、、、水域“抢地盘”的怪象重演。。“未利用地”地类以前一直存在,,,只是本次“三调”取消了而已。。。。综上所述,,个人觉得“三调”不仅是国土资源调查工作定期的常规性工作,,也是国家生态保护和科学发展的迫切需求,,,,出发点是非常正确的。。。。只是在方案制定、、实地调查分类时存在一些值得推敲的地方,,,,导致给众多部门在履职尽责时、、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时带来一些麻烦和困扰。。。我们相信,,,随着这些问题的暴露与化解,,“三调”带来的尴尬与无奈都会逐一得到妥善解决。。。确保耕地红线的宗旨不会变,,生态优先、、、科学发展的主旋律不会变,,,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生态理念不会变。。。我们坚信,,,,新时代的祖国山会更青、、、水会更绿、、、、生活会更加美好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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