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林草局发文明确:公益林可以发展林下经济!!!

发布时间:

2025-12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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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中央、、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林下经济,,,,伴随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,,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,,吸引越来越多的经营主体从事林下经济活动。。。2025年10月23日,,党中央《十五五规划建议》明确提出“发展林下经济,,,壮大林草产业”。。。但长期以来,,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与管理上的混乱,,,,导致林下经济的发展呈现区域不平衡和阶段性不平衡,,尤其是对于占森林资源绝大部分的公益林能不搞林下经济的问题,,多地多部门认识不清。。2025年12月4日,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《关于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》,,对此作出了明确答复。。很多地方、、、很多人遇到生态公益林就头痛,,,对公益林能不能搞文旅、、、、搞林下经济的问题,,,,一般会坚决地回答:不能!!但笔者认为,,如果搞林下经济不能动公益林,,不能动公益林的脑子,,,,那基本上就是不用搞林下经济了。。当然,,,必须要强调的是,,发展林下经济是不改变林地地类的前提下的依法依规合理利用,,,按照《措施》提出的两条原则:一是功能相容,,,发展林下经济要与森林生态系统功能相适应,,,要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、、不影响森林整体功能的前提下进行;二是空间复合利用,,,可充分利用林下空间、、、林地林缘,,发展多种复合业态,,,,拓展森林食物生产空间,,,,提升森林资源的整体利用效益。。2020年7月1日起修订施行的《森林法》第四十九条规定:国家对公益林实施严格保护。。在符合公益林生态区位保护要求和不影响公益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,,,经科学论证,,可以合理利用公益林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,,适度开展林下经济、、、、森林旅游等。。。利用公益林开展上述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。。。2023年,,,,中办、、、国办印发的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》也提出: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的前提下,,,可依法利用公益林适度发展林下经济。。。《措施》规定:经营者可优先利用商品林、、适度利用公益林,,,科学有序开展林下经济活动。。利用商品林发展林下经济的,,经营者可自主开展经营活动。。。符合水土保持要求、、不影响森林整体功能的前提下,,,,经营者可适度利用公益林,,,,科学有序发展林下经济。。。。另外,,根据森林培育和林下经济发展需要,,还可以优化林下空间,,,各省(区、、、市)结合实际制定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的相关技术标准,,,明确不同森林类型、、、、不同发育阶段抚育经营应保留的株数和郁闭度等要求,,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。。。2024年10月14日,,,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林草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林办发〔2024〕64号),,进一步放宽林地草地使用政策。。。2025年1月20日,,国务院办公厅转发《国家发展改革委、、、、体育总局<关于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指导意见>的通知》(国办函〔2025〕12号)。。。。《指导意见》要求推动优质资源向户外运动开放,,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,,,依托国土空间规划“一张图”实施监督信息系统,,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,,,,严格遵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、、、生态保护红线、、、、自然保护地、、林地草地湿地荒漠、、、、防洪和河道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,,,,坚持因地制宜、、、分类施策、、科学规划,,,,推动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;支持在部分有条件的国家公园、、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依法依规开展户外运动,,鼓励与特色生态旅游相结合。。。公益林作为生态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,,,,开展户外运动等特色生态旅游,,既符合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运动健康需求,,,也符合保护与开发的法律法规要求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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