耕地撂荒在农村较为普遍,,主要是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。。耕地撂荒有多方面原因,,,,主要是“谷贱伤农”!!!在种地不赚钱的情况下,,,,一些农民将承包的耕地流转给他人种树、、、、养殖,,,一些人宁愿撂荒也不愿意耕种。。。
但是,,,许多人不知道的是,,,,耕地撂荒居然是“违法行为”!!!!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均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、、、荒芜承包耕地。。。。
《土地管理法》第三十八条: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、、、荒芜耕地。。。。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,,,,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,,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,,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;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,,应当按照省、、、、自治区、、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;连续二年未使用的,,,,经原批准机关批准,,,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;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,,,,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。。。。
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》第十八条第一款: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、、、、荒芜基本农田。。第二款: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,,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,,,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。。。。
《土地承包法》第六十四条: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、、、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、、、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,,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,,,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。。。。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。。。。
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》(财农办〔2021〕11号)等文件规定,,以下情形不得享受补贴:
1. 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。。
2. 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。。。
3. 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,,,,包括: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,,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。。如,,,工厂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用地,,,,水产养殖池、、、、工厂化养殖池等生产设施用地,,育种育苗场所、、、、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;农业专业大户、、、、家庭农场、、、农民合作社、、、、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。。。如,,,晾晒场,,,粮食烘干设施,,,粮食和农资、、、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。。。
4.非农业征(占)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。。
5.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,,,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,,,取消次年补贴资格。。。
6.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,,,占补平衡中“补”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。。
7.擅自转为林地、、、、园地的耕地。。。
2022年5月9日,,,《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,,,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。。。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耕地用途管制的相关规定,,,,加大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,,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、、、、林地、、、草地、、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、、非农业征(占)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,,对抛荒一年以上的,,,,取消次年补贴资格。。。。按照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要求,,进一步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导向,,,建立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执法监督检查联动机制,,,坚决遏制耕地“非农化”、、、、基本农田“非粮化”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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